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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印發《2018年度江蘇省重點研發計劃(現代農業)項目指南》及組織申報項目的通知
各設區市、縣(市)科技局(科委)、財政局,有關省級以上高新區管委會,省有關部門,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省委十三屆三次全會精神,全面落實高質量發展要求和“兩聚一高”戰略部署,加快推進產業科技創新中心和高水平創新型省份建設,根據省“十三五”科技創新規劃部署,2018年度省重點研發計劃(現代農業)主要圍繞鄉村振興戰略實施,大力推進農業科技創新和成果轉化應用,著力提高農業發展質量和效益,培育農業發展新動能,探索依靠創新驅動現代農業發展的新路徑、新模式,加快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
一、支持重點
1.聚力前沿技術攻關。跟蹤世界農業科技發展前沿,聚焦農業發展重大需求,以生物技術、信息技術和**智能技術為重點,組織開展農業高新技術、前沿引領技術等前瞻性技術創新,搶占未來農業發展制高點。
2.加強優良品種選育。圍繞保障糧食安全和主要農產品有效供給,組織實施種業科技創新專項,以優質、高效、多抗等為目標,開展稻麥、畜禽、水產、林木等重大農業新品種選育,不斷提升良種貢獻率和產業競爭力。
3.促進產業融合技術創新。加快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圍繞市場需求,以營養健康、智能高端、高效安全為目標,重點突破農產品加工、現代農業裝備、農業物聯網等關鍵共性技術,提升產品附加值和物質技術裝備水平,增強現代農業產業競爭力。
4.推進**生態發展。圍繞創新驅動農業**發展,聚焦可持續發展重大需求,以**、循環、清潔為目標,開展化肥農藥減施、農業資源循環利用等集成技術創新和示范,豐富特色田園鄉村建設。
二、申報條件
1.申報單位為江蘇省內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高等學校、科研院所等;項目負責人原則上應為*一申報單位在職人員,并確保在職期間能夠完成項目。
2.項目符合計劃定位和指南方向,能突破關鍵核心技術或產業共性技術,獲取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品種、技術、產品和裝備,有效推動產業轉型升級。
3.申報新產品、新裝備開發項目,要求以企業為主體申報,鼓勵協同高校院所聯合攻關;申報重大科技示范項目,要求跨區域多點示范,鼓勵首席專家牽頭組織。
4.優先支持創新型領軍企業、高新技術企業、農業科技型企業和高層次人才創業企業申報的項目;優先支持國家和省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申報的項目。
5.本計劃不支持無實質性創新內容和一般性技術應用推廣項目,不支持產品中試及產業化。
三、組織方式
本年度省重點研發計劃(現代農業)按照重點項目、面上項目和后補助項目三類組織推薦。
1.重點項目。圍繞指南確定的重點領域,按照強強聯合、協同創新的要求,擇優組織推薦各類創新主體申報的項目。對重大品種創新項目,申報單位應具備開展項目所需的種質資源、育種手段和前期基礎,鼓勵種業企業聯合科教單位共同申報。對重大前瞻性技術創新項目,申報單位須突破核心關鍵技術,獲得自主知識產權,鼓勵科教單位協同創新共同申報。對重大物質裝備創新項目,申報單位須突破核心關鍵技術,獲得自主知識產權的樣機,并有望實現產業化開發,要求以企業為主體申報,鼓勵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成員單位聯合申報。對重大科技示范項目,申報單位須突破關鍵共性技術,并有條件開展多點示范應用,鼓勵國家農業科技園區內的骨干龍頭企業聯合科教單位共同申報。重大前瞻性技術創新項目資助經費不超過100萬元,重大品種和物質裝備創新項目資助經費不超過200萬元,重大科技示范項目資助經費不超過300萬元。
2.面上項目。圍繞指南確定的方向,按照需求為導向、產學研合作的要求,擇優組織推薦各類創新主體申報項目。鼓勵農業龍頭企業和農業科技型企業瞄準制約產業發展共性關鍵技術開展科技攻關;鼓勵科教單位聚焦需求開展集成創新和區域示范;鼓勵國家和省現代農業科技園內骨干企業聯合科教單位共同申報。面上項目資助經費不超過50萬元。
3.后補助項目圍繞指南確定的方向,按照政府引導、市場導向的要求,擇優組織推薦2015-2017年內自主選育而成,獲得品種權、審(鑒)定證書或備案,未獲省級及以上財政資助的品種。優先推薦基層科研單位、企業育成品種,優先推薦完成品種權交易且交易額較大的品種。重大品種后補助經費不超過100萬元,一般品種后補助經費不超過50萬元。
四、申報要求
1.各設區市市區限報8項,昆山市、泰興市、沭陽縣、常熟市、海安縣、灌云縣(2017年度省科技信用良好單位)限報6項,其他各縣(市)限報3項,各地推薦的以企業為申報主體的項目不低于推薦項目總數的60%;南京農業大學、省農科院各限報8項,其他計劃單列單位、省有關部門各限報3項;在寧非計劃單列部省屬本科高校項目審查推薦由高校負責,南京林業大學限報4項,南京師范大學、南京工業大學、南京財經大學、南京信息工程大學各限報3項,非在寧部省屬本科高校項目由當地科技行政部門審查推薦,揚州大學限報8項,江南大學、江蘇大學各限報4項,其他江蘇新農村發展研究院協同創新戰略聯盟成員高校限報1項;省級以上涉農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可增報1項,申報單位由聯盟理事長確定,由申報單位屬地科技局推薦;涉農高新區(白馬、高郵)各可增報3項,江蘇省農業科技園區協同創新戰略聯盟成員單位各可增報1項,由園區屬地科技局推薦。品種后補助項目不占指標,推薦數不超過各主管部門可推薦項目總數的50%。
2.除列入科技企業培育百千萬工程行動計劃的創新型領軍企業外,有省重點研發計劃、省科技成果轉化專項資金項目的企業一般不得申報本年度項目。同一企業限報一個項目,不得同時申報省重點研發計劃和省科技成果轉化專項資金項目。同一單位以及關聯單位不得將內容相同或相近的研發項目同時申報不同省科技計劃。凡屬重復申報的,取消評審資格。
3.有不良信用記錄的單位和個人,不得申報本年度計劃項目。除省自然科學基金面上項目、創新能力建設計劃項目和國際科技合作計劃項目外,同一項目負責人限報一個項目,同時作為項目骨干*多可再參與申報一個項目,在研項目負責人不得牽頭申報項目,項目骨干的申報項目和在研項目總數不超過2個。
4.申報單位須對照指南規定的項目類型和指南代碼進行申報,一個項目填寫一種項目類型和指南代碼。項目實施周期一般為3年,經費預算及使用須符合專項資金管理的相關規定,總經費預算合理,支出結構科學,使用范圍合規。申報單位有產學研合作但未建“校企聯盟”的,須登錄江蘇省產學研合作網(www.jscxy.cn),進入江蘇省科技服務社會校企聯盟管理系統,按照相關要求在線填報。
5.項目咨詢的相關單位和有關人員要認真落實省科技廳《關于進一步加強省科技計劃項目咨詢審核工作的通知》(蘇科計函[2017]7號)和《關于嚴格執行省科技計劃項目管理相關規定的通知》(蘇科計函[2017]479號)要求,項目負責人應如實填寫項目咨詢材料,嚴禁項目咨詢時剽竊他人科研成果、侵犯他人知識產權、偽造材料騙取申報資格等科研不端行為。項目咨詢單位要切實強化法人主體責任,進一步加強項目咨詢材料的審核把關,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負主體責任,嚴禁虛報項目、虛假出資、虛構事實及聯合中介機構包裝項目等弄虛作假行為?;鶎禹椖恐鞴懿块T要切實強化審核責任,對申報材料內容進行嚴格把關,嚴禁審核走過場、流于形式。對于違反要求弄虛作假的,將按照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6.基層項目主管部門在組織項目咨詢時要認真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嚴格執行全省科技管理系統“六項承諾”和“八個嚴禁”規定,把黨風廉政建設和科技計劃項目組織工作同部署、同落實、同考核,切實加強關鍵環節和重點崗位的廉政風險防控,積*主動做好項目咨詢的各項服務工作,進一步提高服務質量和辦事效率。
五、其他事項
1.申報材料統一用A4紙打印,按封面、項目信息表、項目計劃任務書、附件(合作協議、查新報告、有關證書、專利)順序,一式兩份裝訂成冊(紙質封面、平裝訂)。項目咨詢書必備佐證材料(合作協議、查新報告、有關證書、專利)須在網上填報上傳,其他由項目主管部門審查并填寫《項目附件審查表》,不再在網上填報上傳。
2.申報材料需同時在江蘇省科技計劃管理信息系統進行網上報送(http://210.73.128.81)。項目咨詢材料經主管部門網上確認提交后,一律不予退回。本年度獲立項項目將在省科技廳網站(http://kxjst.jiangsu.gov.cn)進行公示,未立項項目不再另行通知。
3.項目咨詢受理截止時間為2018年3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江蘇省科學技術廳
江蘇省財政廳
2018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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